此时傅穆的头发已经干了,他将其放了下来用手轻轻梳着,见胡落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他有些好笑的问到:“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朗姆酒的味道很好闻。”胡落轻声道。
之前他一直以为傅穆身上的朗姆酒的味道是因为长期接触酒,所以沾在身上的。
虽说他也非常疑惑,为什么不是白兰地、不是威士忌,而单单是朗姆酒?
馥郁甜香,时常让人口干舌燥。
不过平时他和傅穆的接触虽然多,但还没有像今天这样过。
面前的人刚洗完澡,身上还带着水气,朗姆酒的味道丝丝浸在水气里,裹着插在房间角落花瓶里的玫瑰花的香气扑得人头晕目眩的。
就在刚刚,他还注意到在傅穆撩起他半长的银发,露出那形态优美的脖子时空气中的朗姆酒香又浓烈了一分。
这一点点的细微变化,寻常人绝对察觉不到,这一刻胡落不禁感谢自己身上犬科动物的基因,让自己嗅觉格外的灵敏。
整个房间里都没有酒的踪影,空气中的朗姆酒的源头就是坐在自己面前的这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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