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许深浓,就是个傻子。

        这个合同当时是她自己找周皓签的,签的时候她也没仔细看,其实就算看了,她也不懂,毕竟当时她才只有十六岁。

        她当时只听周皓说,大丰娱乐是秦氏集团属下的娱乐子公司,实力非凡,但凡能进到这家公司的艺人,都能大火,还能挣很多钱,她便想也没想,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对于那个时候的许深浓来说,只要能有机会和秦意风接触上,她什么事都可以做。

        她当时只有十六岁,可她已经为了自己的爱情豁出去了。

        其实一直到现在,作为现在的许深浓,她也不太能理解,原主到底为什么对秦意风如此执着,即使他不爱她,甚至厌恶她,一直当她是空气。

        一直到现在,她还是能够感受到,原主对秦意风的感情一直没有消散,每次想起他,心头都会抽痛,像之前她打了他,自己身体也像被人捅了刀子,难受的厉害。

        合同的不公平不止体现在霸道的签约时间上,还有工作报酬的分配上。

        由于签约时许深浓还未成年,因此她的工作报酬除了要被公司扣除百分之六十外,剩余的百分之四十公司全打到了她的养父账户里,而她的养父,每月只支付给她几千的生活费。

        后来许深浓成年,她曾想过找公司变更合约,但她的养父不同意,公司里也没人愿意为她出头,所以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她无能为力。

        这也是为什么,虽然她已经红了两年,也一直在工作,身上却一点积蓄也没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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