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工作室的路上,珍姐接到了嘉喜那边的电话。

        “是的!”她冲电话那头道。

        “姜岚已经签了我们光芒,合同完备,只是没有官宣而已!你们嘉喜要是有兴趣,可以明天适当关注下新闻。

        对!不好意思哦,你们晚了一步。什么条件签的,为什么要告诉你们?姜岚八百万都敢捐,还会在乎钱吗?你们小看谁呢?

        相比姜岚,嘉喜的格局确实小了点。难怪你们有梁成在手,姜岚都不愿签你们。别气,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值当。

        你们还是想要签她?那恐怕至少得等五年之后。对啊,我们签了五年约,这么好的艺人,我们光芒是巴不得签个十年二十年的,但姜岚实力在那,肯定用不了五年,她的身价得要再上一阶,总归是要重签新约的,所以就先签了五年……

        嗯,五年后,也是我们光芒拥有优先权。你们这么在意,早干什么去了!什么?转让?转让当然是可以的……”

        陶然看向珍姐,珍姐示意她稍安勿躁。

        “不过姜岚的签约费挺高的,所以想要我们转让她,你们恐怕得给她付一笔天价违约金。多少?你也知道,姜岚挺挣钱,所以,哪怕你们出九位数,恐怕也有点难……

        合作?算了吧。我们签的是独家约。而且张总,您不知道我们光芒和嘉喜一向理念不合吗?你给我多少钱也不行。有什么疑问,你可以直接和我们光芒的法务部联系!再见。”

        挂了电话,珍姐哼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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