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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乱的酒吧里,高大的男人穿了身格格不入的高级西装,领带系得一丝不苟,沉默地端了杯酒,坐在最角落。他一头黑发打理得利落,鼻梁陡峭挺拔,眉目深邃,凤眼黑眸,并睫毛垂下深深阴影,如利刃藏鞘,冷硬极了。

        男人有一副好皮囊,实在太过英俊,笔挺肃穆,不怒自威;这英俊又裹着层风霜,乍一眼看去,比起惊艳,不如说威严——众生屏息,见之失语,仿佛多笑一声都是放肆。他英俊得分不出年纪,但浑身气势显然已经有不小阅历,如一柄利刃扎在浮夸繁华之中。酒吧里嬉闹的年轻人心照不宣地留给他一个安静的空间,男人周身竟空无一人,沉寂背对着繁华,生出些遗世独立的孤鹜味道。

        秦晗点了杯烈酒,捏在手里把玩精致的酒杯,心不在焉地偶尔抿一口,显然志不在此。他垂着眼,睫毛下黑眸沉得滴墨,深处又倒映出一丝碎火似的亮光,不动声色地瞥向酒吧声色最喧嚣处。

        那里正有一群年轻人嬉闹。介于青涩和成熟间的肉体肆无忌惮地暴露着,金饰倒映着酒精,烟雾涣散了霓虹,深色犬马中,男人目光只追随着一个人的影子。

        那是一个年轻的背影,瘦削,修长,并且漂亮得惊人。被他注视的少年正抽着烟,斜倚在真皮沙发上,一头长发松松垮垮用一根皮筋扎着,那头黑发太多也太长,瀑布似的倾泄下来,流了他满肩满背,颇有点雌雄难辨的味道。他自顾自地吞云吐雾,带着种不问世事的傲慢,烟雾间流出一张十足惊艳的脸。那张脸可谓倾国倾城,浓墨重彩,美丽的如同视觉暴力;肤色白得发光,羽睫又漆黑,瞳孔是天海难拟的湛蓝,淡泊得像一汪水玉,凉飕飕的,仿佛无机质的神明雕像。被他有意无意瞥过时,能教人从脊椎开始生出一股酸麻来。

        他太漂亮了,似乎把酒吧的灯光都吸在身上;他也太锋利了,竟教众人等闲不敢近身,只众星拱月般殷切地围在他身侧,期期艾艾等待美人一眼垂怜。

        秦晗几乎痴迷地看着他,手指在酒杯上捏得发白。他看似沉静威严,只有秦晗自己知道,他的心脏紧张得多么麻木,脊背紧绷得几欲折去。自从他寻到这个时代的厌酌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他从各种渠道确认了他的身份,随即便绝望地意识到,带着上一世纠缠入骨的记忆重生的只有自己一个。

        厌酌不记得他了。

        此生厌酌依旧是那个遗世独立的傲骨美人,漫不经心,百种风流,无欲一身轻,连鞋底都浸着傲慢;独留秦晗一人,千般辗转,被回忆痴缠得日夜难眠,二十几年耽于大梦,毙溺在前世情壑欲海之中,从未想开。

        数十载入骨相思,见了全然陌生的旧情人,反倒近乡情怯,不知如何是好。秦晗摇头苦笑,只道不管何时何地,面对厌酌时,他永远拿捏不住脊梁,太喜爱他,难免左右踌躇,小心翼翼地不敢迈出一步。

        不知今日,他是否能提起勇气,至少去请美人一杯好酒。前世厌酌权势滔天,秦晗又身陷囹圄,于身外之物,向来是厌酌毫不吝啬地倾予他;此生能赠一杯陈酿,总也算弥补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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