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室友拉着李乐舒开了个花店,其实一共室友有四个,但只有李乐舒应了下来。别误会,他没有福布斯的眼光和智商,只是萧斯凛知道他手里的钱最好撬走。他对萧斯凛抱有令人发指的天真和期望,拿着兄弟姐妹瓜分后所剩无几的遗产咬咬牙给了萧斯凛大半,事实证明他虽然因为蠢前半生过的都不太如意,在这件事上却赌对了。

        萧斯凛的贫穷给他带来过困扰却从没有给他带来苦难。他穷的有时饭都吃不起,所以瘦的有些吓人,好在他长得漂亮身型又好,没人因为他穷对他刻薄过。后来萧斯凛就再也没饿过了,因为李乐舒会把饭分给他吃,萧斯凛喜欢缠在他身边,这感觉比李乐舒想象中还好,萧斯凛好像是第一个依赖、喜欢他的人。

        冬夜雪过了一半时,他和萧斯凛搬出了寝室一起住在小小的花店里,营业有些让人出乎意料的顺利。经管如此,他们俩还是穷得交不上暖气费,于是他们时常相拥而眠,萧斯凛笑着说:"让小少爷跟着我受苦真是委屈了。"

        李乐舒脑子转不过来,以为萧斯凛在跟他开玩笑,摇摇头说:"其实跟我以前过得差不多。"

        萧斯凛还在笑,却没有再说话。李乐舒透过昏暗的暖黄灯光看不懂他的眼神。

        后来萧斯凛越来越少回店里,全靠李乐舒一个人进货经营,虽然他没有很突出的经商能力却能平稳运营花店,于是他以为他下半生都会坐在花店里度过,是的,他不发愁被饿死或者被卷入阴谋纠纷,但也仅此而已,这应该算赌对了。

        李乐舒的迟钝并不是天赋,因为身世他其实敏感的可怕,他的本性并非如此。一切的锚点全在于———

        "欢迎光临!"机械的小孩子声音传来,李乐舒刚想张口欢迎来客,在看见来者的那一刻嘴张开了,声音却死也发不出来。

        "我想要买一束...见面约会用的的花。"那人轻轻抿住浅粉的唇,清秀的面容似乎是思考的神情。他的眼细挑,神光也冷淡,睫毛纤长垂下一如鬼怪聊斋的狐狸,纤长的手之后是名贵的腕表。一切和六年前毫无变化,不同的是他如今身上名贵的气质更让李乐舒抬不起头,他手下意识握紧自己身上连油渍都洗不掉的白恤,他低下头不敢再看那灼人的眼光,他怕再看一眼他就忍不住要失控。"请稍等。"

        他觉得自己似乎比往常的动作迅速了至少两倍,直到他把花束递给对方,不料对方指尖剐蹭到他的手,他吓得手一抖差点扔掉花。男人于是直直望向他,他的目光从来都是冷的吓人,让李乐舒登时觉得自己无所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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