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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袭来,带着阵阵远方的暖意,吹进了男人的心头。

        男人名叫樊关,是一名流浪汉,靠乞讨还有弹吉他过生活。和这两人住在这也不知是偷来还是租来的小房子里,默默的活了几年。

        另外那名总是穿西装的男X,名叫王将雪,也同样是流浪汉。至於为什麽身上会穿西装,在身为流浪汉还有小偷的前提下,这道理就不言而喻了。

        最後一名流浪汉和樊关一样都是靠弹吉他维生的,只不过陆雪遥的吉他可是真的弹得很好,除此之外他的歌声也不像樊关那样呆版直白,歌声真假音转换、唱腔控制样样都行。

        他们的相遇并没有什麽奇特的,樊关自他有记忆以来,就是生活在流浪圈当中。当年某次碰巧吃饭遇到後,三人一见如故,从此便结为好友,生活在这小小的三四坪房子里。

        要说什麽时候开始有记忆的,樊关也只记得某次醒来,便躺在垃圾堆当中,全身头痛yu裂,四肢酸软。而头脑中的记忆零碎的拼凑起来,却只有一片空白遗留。

        所幸的是他至少还记得如何吃饭走路等等生存方式,要明确说的话,就像一只狮子抓住了一只羚羊,却不把牠杀Si,反而把他的四肢剁掉,让他在地上苟延残喘致Si。或许有望哪天可以被救起?樊关不知道。

        清晨的yAn光照进来,倾洒在樊关身上,让他不禁翻腾一阵,因为太热的关系还将棉被扔在左首王将雪的身上。

        yAn光是从樊关头上穿越而来的,若从进门处看过去,可以看到最近的是躺的正正直直,一点打鼾声都没有的王将雪,再来则是中间打鼾声响亮,ch11u0结实上身的樊关,最後才是轻轻蹙着眉头的陆雪遥。

        三人睡得很香甜。

        闹钟突然响起,在樊关的头那里大声吼叫,不知道是哪里捡来的货sE,那声音简直不能听。

        「大清早的,是哪个人设闹钟的?」樊关跳起身,穿上那身肮脏的白衣,皱眉看着在睡的两人不客气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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