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后面少了符号,井井有条应改为“井井有条”,语义应相反,具体原因看后文)

        坐下之后,夏禹直接问道:“是嘉道理家族有什么动作吗?”

        他记得之前中华电力公司的股权中,嘉道理家族还拥有着百分之三十四的股权,而他这一方加起来累计持股达到了百分之六十二点四。

        除了他和嘉道理家族两方外,其他的流通股权已经只有百分之三点六左右。

        中华电力公司上市公司的名分已经名存实亡。

        只是因为夏禹这方的股权分散开来了,很难界定,且夏禹的这些公司也不是原始股东,所以没有取缔中华电力公司上市公司的资格。

        之所以选择不退市,夏禹有更深层次的考虑,那就是借助上市公司的身份才能将事情闹大,为接下来收购嘉道理家族的股权降低难度。

        因为嘉道理家族持有中华电力公司百分之三十四的股权,且怎么也不愿意松手,大有不让夏禹逞心如意的姿态。

        所以不管夏禹这方如何努力,都无法将持股比例增持到三分之二以上,从而夏禹这方在董事会上无法一手遮天,很多稀释嘉道理家族持股比例的手段都用不出来。

        因为嘉道理家族仗着百分之三十四的持股比例拥有着董事会上的一票否决权。

        所以涉及到公司危急存亡或者重大的事情,只要需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嘉道理家族就能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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