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忆乌篷船”的故事讲完了,马上有个网友提出质疑:“好好的婚姻,怎么搞得像是在谈一桩生意?还要签个类似合同的协议书,真是不伦不类。”

        “苦情码农”回复道:时代变了,朋友!以前物质匮乏,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比较单一,因此婚姻、家庭相对稳定。然而到了如今这个时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质的极大丰富,人们受到的诱惑太多了,不是有统计数字说,有些大城市的出轨率高达多少吗?

        显然,面对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光靠每个人的自律恐怕不够,因此人们希望能有一些硬性的约束,比如协议书之类,从中获取一些安全感,这是可以理解的嘛。

        这时,“火玫瑰”愤愤不平地回帖道:“都怪你们这些男的太花心,老喜欢出轨,才让女人缺乏安全感,不得不多替自己考虑。”

        李松看到这里笑了:“火玫瑰”果然是位女网友。

        “苦情码农”回复道:“@火玫瑰,你就别光指责男的了,女人出轨的其实也不少吧?说个最简单的道理:那些出轨男人找的小三都是什么人?总不可能都是未婚女子吧?”

        “火玫瑰”大概是被驳得无话可说,后来再未吭声。

        李松赞同“苦情码农”的意见: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出轨这种事,应该说勾搭在一起的男女都是有责任的,谁叫双方各有所图呢。

        有位网友提出质疑:“像楼主草拟的这种民间协议书,真的管用吗?”

        “苦情码农”回答:“严格说来当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真到了离婚的时候,法官应该会酌情考虑的。如果离婚是男方的责任,女方肯定会获得更高的补偿。”

        有网友表示:“@最忆乌篷船,游子帮你想的这个办法,对于很多单身汉都颇具参考价值。虽然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这个办法未必放之四海而皆准,但至少在女友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时,还有个办法可以一试,而不是只剩分手一途。我相信,很多人在看了这个帖子后,会感谢你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