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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茉送走之后,宋勉魂不守舍地回到布次家。
布次家养了一条黑犬,七八岁了,通身漆黑,一双乌凌凌的双眼。
据说摩梭人家里都喜欢养犬。男人半夜三更走婚时,都要带一块猪膘肉,就是用来打发狗的。
黑犬见到陌生人都会大声吼叫,但对宋勉不会。
宋勉刚走到院门口,黑犬摇着尾巴贴近他。宋勉弯下腰,摸着它的脑袋。
黑犬吐着长长的舌头,模样亲昵。
“自己玩去吧。”
黑犬听不懂他的话,只是一路跟着他回到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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