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萧朗了解宋勉,也为他这句轻描淡写的“无所谓”而慨然。
其实干他们这行,难出头的是常态。但宋勉不是难出头,而是自己不肯出头。他若是肯,凭他的才华,凭他的长相,当今的娱乐圈至少有他的一席之地。
他不是不喜欢宋勉这种游荡人间的生活态度,只是感到可惜。
“今晚酒馆又爆满了。”旁边的一名驻唱歌手,别人都叫他老雷,快四十岁了依然还只有身边的一把吉他。
杜妄笑道,“只要有宋哥在,哪一晚不是爆满的?萧哥可真是种了一棵好大的摇钱树啊,你们没看到隔壁的老王眼红死萧哥了么?”
隔壁的老王指的是隔壁酒馆的老板,一开始也是做民谣酒馆,后来撑不下去,不知道从哪里拉来一批妙龄少女,这才稳定了一些客源,不至于关门大吉。
不过他这手段也被酒吧街上的人议论纷纷,其中最不屑的便是一米阳光。
老雷老生常谈,“小宋,走出去吧,别像我们这样老死在这个鬼地方,郁郁而终。”
这话萧朗就不太爱听,拍着桌子就咋呼起来,“什么叫这个鬼地方,老雷,你给我说清楚,我这酒馆怎么就是鬼地方了?”
“哈哈……”老雷笑得鱼尾纹嵌满了眼尾,“对我来说这是好地方,但对小宋来说,这不就是鬼地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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