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三四个男生围坐在他的周围。不知道说到什么,时茉在离开的时候,余光中看到宋勉穿着白色校服,微微扬起头,嘴唇向上弯起一点弧度。

        走出教室,时茉的视线刚好对上栽种在教学楼前的一排紫荆树。树叶茏葱,风一吹,阳光便被摇曳成一地的碎金。

        那天的阳光,那天的风,还有那天宋勉的微笑,时茉不知不觉记了十年。

        宋勉唱了一首《成都》。

        他的声音比赵雷的还要清澈一点,旋律被稍微改动,加了几分慵懒和散漫。虽然少了原唱里的孤独和离愁,却是让人听来感觉放松肆意。

        男人的皮肤在冷白的射灯下泛着白釉般光芒,耳鬓的发尾被灯光描绘过一遍。直角肩,锁骨俏立,在领口处忽而出没,忽而又隐入。

        时茉一直以为“性感”该是用来形容女性更加妥帖一点,但现在,这个词如果用在宋勉身上,丝毫一点都不违和。甚至更能体现出这个词原本的含义。

        抿了一口鸡尾酒,时茉发现胸口有一股酸酸涩涩的满足感漫了上来。

        “哎,这个驻唱小哥哥还不错哟。”林小鱼歪着脑袋对台上的宋勉评头论足。

        时茉勾勾唇,“是不错。”

        林小鱼起了歹念,“敢不敢去要他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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