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他家最近的是下河村,那边有他不怎么有好感的几百条人命。司马清风没有想要当救世主的念头,不过当一个猎人的念头此刻倒是在疯狂滋生。

        家养的牲畜鸡鸭鹅兔子什么的一斤大概有二十文,猪肉是十五文左右。野生的牲畜山鸡和野兔的价格每斤在三十五文,野猪的肉更是达到每斤四十文左右。

        怎么说也吃了将近一个月的野物,司马清风自然能感觉到那些野物肉里夹带的那一点点能量。东西那么贵为什么还没什么人进山去发财,自然是因为和小命比起来那点小财不值得拼命。

        就说司马清风日常打的那种普通野猪,一个三四百斤,而且大多两只或者群居。以他唯一见过的下河村为例,全村出动不计死伤可能也就能拼个两败俱伤。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发野猪财的也就只有那些有真本事的猎户了。

        但是猎户这个行业吧,在大宴朝算得上‘贱籍’。倒不是朝廷明文规定的那种不能科举不能干啥的贱籍,是被人瞧不起的贱籍。

        为什么呢,因为能当猎户的就说明你是有本事有武力值的人。而这种人,大家都理所当然的觉得你应该去当兵保家卫国。不在前线拼命拼事业,躲在后方当猎户发财什么的,可不就是会被人瞧不起嘛。

        不过这种瞧不起对司马清风而言不具备任何影响力,所以倒不会成为他的阻碍。再加上察觉到后山并不安稳,如果能凭他一己之力让后山安稳下来也算是让自己以后的日子安稳下来了。

        想明白这些之后,司马清风心里也算是有了决定。过几天童生试放榜之后,先去一趟铁铺弄点兵器将自己手中的武器‘过个明路’。

        在大宴朝,就算是大刀也是允许个人买卖的。不过,需要提前在官府登记并且说明用途。身为一个要成为猎户的人,去买一些刀箭什么的还是很正常的事情。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奇文学;http://www.7thaaf.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