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10日,在经过一个多月的司法鉴定后。“富北案”有了新的进展
最高人x法院委派的京城九州岛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为“富士康诉北极光微电子恶意侵犯其商业秘密案”的官方鉴定报告出炉。
该鉴定报告认为,北极光微电子使用的、为数不少的文件与富士康非公开文件记载的信息整体构成相同。
北极光微电子在诉讼中提供的文件中超过60带有非公知信息;被查获硬盘载有700多份属于富士康的文件,其中超过55带有非公知信息。
硬盘中发现北极光微电子正在使用的5份文件,与其中2份原告在被查获硬盘中的非公知文件记载的信息相同。
这个公证消息一出,外界一片哗然。
显然在第一波公知认证中,郭老板和富士康大胜。北极光微电子一时成了众多公司、众多媒体、众多所谓的砖家叫兽攻击的对象。
对此,北极光微电子方面驳诉认为鉴定报告及相关附录的大部分乃富士康单方面呈交的,自己对此毫不知情。
此外,对有关资料机密性质的断定,也不能作为判断北极光微电子是否侵权的依据。
1997年8月16日,在郭老板和北极光微电子“默契”的极力运作下,“富北案”再次在深圳中院低调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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