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高驰算是最坦然接受的,他正凑到小孩的边上,逗他玩:“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蒙蒙!叔叔好!”

        程高驰有些受伤,自己才16岁就已经成叔叔了吗!不过一想也是,同岁的季重曜已经当爹了,要是他当哥哥,不是差辈了吗。

        另外两人见季重曜不愿多做解释,也不好再问什么。

        他们把注意力转向剪着正太头的小孩,他细碎的刘海有些遮住眉毛,一张小脸圆嘟嘟的,眼睛大而明亮,扑闪扑闪地看着你。

        这也太他妈可爱!!!这三个未成年人居然出奇地生出一股老父亲的慈爱。

        说起来蒙蒙和季重曜长得一看就是父子,但是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蒙蒙看着就乖乖软软的,季重曜看上去就像能吃小孩的。

        想到季哥小时候也是这么可爱,他们几个不禁一阵恶寒,连忙停住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法。

        他们三个也不像平常一样围着季重曜了,都凑到蒙蒙这边去哄他。

        程高驰出去给他拿牛奶果盘,潘铖在旁边陪他搭话,朱睿达拿起麦克风给他唱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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