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黄毅给纳了投名状的所有新酋长都配发了缴获的铁甲,给酋长们选送的一百几十个勇士也装备了铁甲。

        并且有言在先,只需这些勇士服务三年,期间如果战死,将要得到十石麦子三口铁锅作为抚恤。

        追随黄毅征战三年是义务,必须有,三年后是不是真的放归这些蒙古籍骑兵呢?

        黄毅自信满满,三年的时间足够长,应该能够改变一个人,镇抚官进行思想教育,教蒙古籍战士说汉语写汉字,有功者赏。

        发展、扩张、增加兵马是必由之路,假以时日保不准这些蒙古人能够当上伍长、小旗、副总旗,拿到手的军饷足够养家糊口。

        三年期满之时,他们未必就肯回原部落,把家小接来根据地城池安家落户也未可知。

        所以承诺的三年放归仅仅是给新归附的蒙古人吃个定心丸,是给他们希望,是缓兵之计。

        喀喇沁部落原本的武器和装备差得很,自从跟随建奴入关劫掠后,情况大有改观。

        歼灭一个只有一二百控弦人的部落都能缴获到二三十副铁甲,绝大多数是明军装备的鱼鳞甲。

        这让黄毅更加坚定了尽可能多的消灭喀喇沁部落的决心。

        敌人的装备档次提高了,钱财多了,岂不是意味着实力会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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