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学 > 综合其他 > 淡香妖娆 >
        但事隔多年之后,想起当初的自己,觉得好笑。现在璐璐经历了一些事,反而不会故作悲伤了,喜欢的作品也变成了带著痞痞的调子,明亮甜美但不媚俗的,即使有泪,也应该是含笑的泪。

        现在璐璐青睐女人创造的艺术。听歌,专买女歌手的声音,飘忽在夜里,格外悦耳;看电影,一打听没有美女,立即退场;读,只把女作家的文字摆在床头,临睡前翻翻,产生共鸣。

        品味并不独特的我,常看的女作家也就是知名的那几个。其中最爱,当属张爱玲。

        初识她的大作是金锁记,记得其中有一个句子似乎是说“风钻进男人的袖子,如扑翅的鸽”我从此记下了。那时不广,把此句当作比喻中的经典,常常变相抄袭。有次写了一篇古代,其中形容一袭飘飘的白袍,便用了它。同学一眼识破,哈哈大笑。

        听说张女士幼年学弹琴,学绘画,所以她的文字里有声音和色彩的感觉。这话不假,光是那一片色彩,就可以写几本论文。

        比如她描写买来的日本布料,绿油油的棕榈,阴戚戚的紫花;比如一个女孩坐公车回家,窗上凝著的雨,映衬霓虹,仿佛彩色的星;就算是乘电梯,那上上下下的影,也分深的棕、红的棕

        她的视觉无比敏锐,一般人与之相比,沦为色盲。

        我从小只看,读不进散文,直到有一次在课堂上,偶遇公寓生活趣记,惊为天人。至今仍喜欢那高楼上的风声雨味,那远远眺望到的一点摇曳淡灯,那碧蓝的潇潇的夜。

        学习张爱玲,可以让自己的文字在笔下徐徐绽放,如水中花朵。

        写古代用上张氏的比喻,张氏的色彩会变得繁华绮艳。手头上这本书,当然不敢奢望它如何有内涵、如何精彩绝伦,但璐璐希望,至少它的文字是漂亮的,看它的时候,至少让你产生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这对璐璐来说,已经够了。宇璐

        这一本是写红了樱桃里那个紫衣帅哥——明若溪的故事。璐璐没有给这个系列取名字,因为当初不知道写得出几本,也不知道能否成就一个系列。关于煜国的人,煜国的事,也许到此为止,也许还有下文。璐璐是个比较散漫的人,若事先做了周密计划,也许会失去写作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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