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不温不火地过,炎热如火的夏天过去,转眼竟然到了丹桂飘香的季节,中秋就快到了。

        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叶竹和叶天宝的关系越来越僵,除了地里庄稼那点事,两人几乎零交流,连吃饭都不在一个锅里。

        叶竹没想叶添宝气性这么大,说不理就不理,她不想叶小草为姐姐哥哥的关系伤心,还主动找叶添宝说话,但是人家毫不搭理她,叶竹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干脆也不搭理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人仿佛就是陌生人。

        中间蔡氏吴氏她们都劝过,但是叶竹不愿改变分家的想法,叶添宝也不愿意低头,情况就这样僵持住了。

        既然要分家,叶竹自然没有把银子拱手让人的道理,所以后院种的三百株花全部由她自己亲手搭理,没让叶添宝沾过手,不过他也不清楚种一株花能得多少钱。

        一回生二回熟,叶竹第二次种花,经验就比第一次种花经验更为丰富,更得心应手些,所以一个人侍弄倒也不算太艰难。

        尤其是三十多天后陆如意又派人上门取花,因花养护得好,又达到五百文钱一株的标准,最后尾款九十两入账,叶竹便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一趟小牛依旧带来三百株花苗,他还带来陆如意的话,大概意思就是说叶竹你赚得不算少,怎么还不扩大经营多买田地?这样她就能多送些花苗过来,她和叶竹也就能赚更多的银子啦!

        叶竹是有买地的想法,但是她有自己的顾虑,那就是她和叶添宝没彻底分开,她买地只能写叶添宝的名字,而不是她叶竹的名字,这让她如何甘心?

        当初她不懂这里的规矩,再加上买地迫在眉睫,所以才买了四亩地全写的叶添宝的名字。

        她想用自己的名义买地,除非叶添宝同意她分出去立女户,在这件事情上,叶添宝是唯一有决定权的人。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买地写别人的名字,挂在别人名下,但是很明显这样做容易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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