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法律面上,律师也常会这样提醒:你若认为自己站得住脚,那你就确实不能承认你有错,不能用上「疏失」或「道歉」的字眼,你千万也不要私下拿钱给患者,不只是「赔偿金」这种名目绝不能用,甚至连「安慰金」、「丧葬费补贴」的字眼,也都不能用。

        只要你说你有错,你说你要道歉,这个言词被记录下来,呈现在法庭上时,就会让法官觉得你确实理亏,而因此判你败诉;只要你给了对方钱,法官就会觉得你心虚,哪怕不是「赔偿金」的名义,也会大大增加判你败诉的机会。

        所以医疗纠纷就是这样,一旦走入诉讼程序,只要你认为自己没错,你想打赢官司,你就不能道歉、不能认错、不能赔钱。

        当然,如果对方告你,是有充分理由的话,医疗方也不一定非得坚持在官司上争输赢,尤其是民事诉讼这种,如果医院及医师团队,确实都觉得自己犯错犯得大了,例如之前「开刀开错脚」的、「开完刀把纱布留在病患肚子里」的案例,那通常就是直接赔钱了事,不会非要跟病患及家属去争个理。

        「不过……梁医师,你的案例看起来,确实没有甚麽明显的大错,医院这方面应该不会想走赔钱和解的路,而是选择诉讼,让医院的律师团队来处理後续。」

        这是梁起风刚接收到自己「被告了」的通知,而去与医院的法律顾问面谈时,所当面得到的意见。

        对阿!我不认为自己有错,医院也没认为我有错,所以不道歉、不赔钱!选择诉讼下去争道理!

        既然这样……又为什麽「要停我职」?

        这是梁起风在面对丁部长的停职宣布时,之所以如此惊讶的原因。

        「因为你说了不该说的话,惹了不该惹的人」丁部长依旧面无表情地回答着:「你得罪了家属其中一个儿子,在病房里数落他是天边孝子,让这个儿子觉得自己被羞辱,好Si不Si他本身是个律师,他的老婆还是个民意代表。」

        「天边孝子」,专指那种……平常都没在病房照护病人,只有久久才来探病那麽一次两次的人,却喜欢在短暂停留病房的期间,不断挑剔医疗处置与病房照护的各种细节,彷佛要藉此掩饰自己其实「平常根本不关心病患」的事实。因而他们非要在这一段,难得亲临现场的小片刻,卖力演出、假装积极,甚至演过了头的时候,还会order护理站,去把负责照顾病患的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叫过来,在这个莫名的时间点,跟这位「天边孝子」解释病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